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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會諮詢
By 勞工保險局 on 2024 / 06 / 19
勞工媽媽懷孕後離職待產,也能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嗎?
勞保女性被保險人是否會擔心懷孕後因身體不適,暫時離開職場,會無法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呢?勞保局表示,勞工媽媽只要在懷孕期間有參加勞保,且參加勞保年資累計滿280日分娩或滿181日早產,即使退保後生產也能請領勞保生育給付。
勞保局表示,依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,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,且參加保險滿280日分娩或滿181日早產,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,得請領生育給付。因此勞工媽媽只要符合上開請領規定,即使退保後生產,仍可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領取60日之勞保生育給付,雙生以上者,還會依比例增給。
勞保局進一步說明,離職待產的勞工媽媽如於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生產,同時符合勞保與國保生育給付的請領資格,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,僅得擇一請領。因勞保投保薪資大多高於國保投保金額,故在計算給付金額時,勞保生育給付多優於國保生育給付,如有勞工媽媽已先請領國保生育給付,事後勞保局仍會主動比對符合資格的人,通知改領金額較高的勞保生育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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